各鄉鎮黨委、紀委,城區街道黨工委、紀工委,市委各部辦、市直機關黨工委,市政府各辦局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開發區黨工委,各人民團體黨組,市直屬企事業單位黨委(黨組),駐梅各單位黨委、紀委(紀檢組):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紀委全會精神,在更大范圍內整合運用監督力量,充分發揮監督在基層治理中的作用,推動監督下沉、監督落地,讓最基層群眾真切感受到清正干部、清廉政府、清明政治就在身邊、就在眼前,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有關要求為指導,通過“上對下監督”的組織優勢和“面對面監督”的距離優勢,壓緊壓實基層黨組織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做深做實基層監督,推動監督融入基層治理、釋放更大治理效能,切實解決好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二、監督內容
(一)基層黨組織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情況,看黨的領導是否堅強、黨的組織是否健全、政治生活是否嚴肅。
(二)落實各項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特別是做好過渡期內工作體系、發展規劃、政策舉措、考核機制等有效銜接,從解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兩不愁三保障”為重點轉向實現鄉村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從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轉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情況。
(三)深入開展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治理,及時解決群眾訴求,對群眾反應強烈問題嚴查快處情況。
(四)關注增進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生活品質的各項部署,主動走出辦公室、沉到基層去、深入百姓家,讓群眾有地方反映問題、有渠道參與監督評判,對于群眾不滿意工作及時“返工”“補課”情況。
(五)嚴肅換屆紀律,選好配強農村黨組織書記,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深化村民自治,加強村級權力監督情況。
(六)推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糾治行政審批權、執法權和項目資金分配權等公權力行使中權力濫用情況。
(七)基層干部和公職人員為政不勤、為政不公、為政不義、為政不廉,貪污侵占、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優親厚友等問題。
(八)完善監督網絡,建立健全鄉鎮(街)、行政村(社區)以及市直部門、下屬單位監督體系,充分發揮黨風政風監督員、村(社區)紀檢委員作用情況。
(九)探索村(社區)三資使用管理情況以及試點單位開展村(社區)集體“三資”提級監督管理情況。
(十)“4+2工作法”程序不規范,責任落實不到位,黨務、政務、村(居)務公開不及時、內容不全面,影響群眾知情權等問題。
(十一)拓寬群眾參與監督渠道,健全并及時公開舉報平臺,建立健全線索梳理、移交臺賬情況。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強政治意識,壓實主體責任。各級黨組織,特別是“一把手”,要切實增強做好基層監督工作的政治意識和政治能力。深入系統、聯系實際、持續跟進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論述,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領悟力、執行力,善于從政治和全局高度謀劃推進基層監督工作,做實基層監督,推動基層監督下沉、落地。
(二)深入開展調研,加強基層監督。各協作區要結合工作實際,通過座談走訪、調查問卷、線索梳理等方式圍繞基層監督開展專題調研,4月30日前形成基層調研報告報黨風政風監督室。結合調研情況明確協作區內監督重點,豐富監督措施,通過明察暗訪、隨機抽查等方式深入開展基層監督,每月向黨風政風監督室報送基層監督工作情況,由黨風政風監督室匯總后向市紀委常委會做專題匯報。
(三)堅持抓早抓小,嚴肅執紀問責。各協作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約談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談話;定期聽取監督對象加強黨內監督情況專題報告,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意見及工作措施,抓好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對監督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向有關黨組織或者單位提出紀律檢查建議或者監察建議;對發現的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及時查處問責。